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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
时间:2014-04-25  作者:周以明 杨彰立  新闻来源:本网  【字号: | |

  本网消息 4月24日,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授牌仪式在贵阳举行。在省级层面配套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授牌仪式现场(一)


授牌仪式现场(二) 


授牌仪式现场(三)


授牌仪式现场(四)

  省委书记赵克志、省长陈敏尔发来贺信。指出,全省政法系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全省生态环境建设,充分打击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协调处理环境保护纠纷,监督支持环境保护机关依法行政,宣传生态文明法制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 


省委副书记李军作重要讲话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秦如培主持仪式


省人大副主任袁周参加仪式

副省长慕德贵宣读省委书记赵克志、省长陈敏尔发来的贺信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何冀发言

  赵克志、陈敏尔要求全省政法系统和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要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关系的殷切期望,切实增加社会责任感,着力强化建设主体意识,进一步发挥打击、保护、调解、教育作用,更好地秉承司法正义,宏观法治精神,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种违法犯罪,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更好地为全省改革发展服务,全力谱写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篇章。 


省人大副主任袁周(右一)为省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授牌


省领导为公检法三家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集中授牌 

  省委副书记李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出席授牌仪式的还有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秦如培,省人大副主任袁周,副省长慕德贵等。 

  李军在讲话中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拿起法律武器,向生态领域的违法犯罪开战。“贵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庭”、“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和“贵州省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三个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成立后,要认真履行职责,把生态底线守牢,捍卫法律尊严和人民利益。要敢于办案,敢于碰硬,敢于高举法律利剑,形成威慑力。公检法三家要搞好协作,建立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联运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其他相关单位也要提供信息,加强配合。各级党委政府要当好后盾靠山,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保障。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成立新闻发布会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敏作新闻发言,并答记者问

    授牌仪式结束后,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贵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庭”、“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和“贵州省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正式挂牌成立,省公检法三家领导作了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