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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检察院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综述
时间:2016-02-04  作者:韦达鸾  新闻来源:本网  【字号: | |

  ——从严处下功夫 从实处见成效 

  “省检察院班子履职强、学习抓得紧、调查研究实,通过抓学习教育和制度完善强化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注重内部作风督查工作,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纠正,工作富有成效,有许多亮点,值得学习推广。”2015年,贵州省委深化作风第五巡回督导组对省检察院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时这么评价。

  据悉,自2015年4月以来,贵州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立足检察工作实际,贯彻从严标准、坚持以上率下、确保取得实效的要求,着力抓好集中学习、专题党课、学习研讨、查摆整改等关键点,全省检察干警“补了钙”、“加了油”,增强了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力推动“不严不实”问题的解决,专题教育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

  以身作则 率先垂范

  贵州省检察院党组历来高度重视队伍作风建设工作,在中央部署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前,一方面,结合高检院部署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党组成员集中在3月底至4月初到联系的市州开展调研和督导,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准备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另一方面,就全省检察机关自2012年以来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严管队伍要求,特别是在从严教育、从严选拔、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以及加强作风建设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办法进行调研。

  中央、省委关于专题教育的方案下发后,2015429日,党组书记、检察长袁本朴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结合贵州检察工作实际,提出9条贯彻落实意见,研究制定《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在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要求的基础上,突出“严以用权,真抓实干”主题,做好三个方面的结合,即注重与“两方案一计划”、“四风”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相结合;注重与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相结合;注重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相结合。

  2015511日,省检察院召开机关处级以上干部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有关精神,正式启动省检察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

  2015526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本朴带头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上了题为《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深入贯彻四个全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投身法治建设实践》的专题党课,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最高检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关键点,规范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效。65日至16日,其他党组成员分别在分管部门讲党课,紧扣三严三实要求,结合分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指出自己及分管部门存在的不严不实的问题及危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落实措施。通过一级抓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各市、州院党组书记均于615前全部带头为本单位讲党课,省院机关各党支部书记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讲党课、作辅导。通过专题党课的方式,以讲代学、以知促行,全省检察机关广大党员干部面对面交流思想,共同提高思想认识,提振了精神状态,推动遵规守纪扎根落地,促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了专题教育有序开展。

  深化学习  夯实根基

  在专题教育中,汇编4本学习资料,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中央、省委确定的重点内容和必读书目,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指示,主动吃透精神,夯实“严”与“实”的理论根基。此外,还创新学习形式,开展“周末讲坛”,邀请高检院咨询委员、原司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智辉作《检察职权的演变与转型》讲座,贵州大学校长郑强作《中国梦、中华复兴之梦》,西南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俞荣根教授作《从革命之法到治理之法》等专题讲座,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到王武监狱开展警示教育,邀请“全国先进工作者”——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虎作践行“三严三实”先进事迹报告等,通过丰富的学习方式,提升学习效果。

  在全省检察机关探索推行“审查、指导、旁听、评估、通报、督查”六项制度,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开展专题学习研讨,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不走过场。一是坚持严格审查。党组书记亲自审查发言材料、学习研讨方案和党组成员个人发言材料,省院11个集中学习研讨小组研讨方案于开展研讨5日前报政治部审批把关,未通过审查的不得召开学习研讨会。各市州院和省院各学习研讨小组研讨结束5日内,将情况报告和相关材料报省院政治部审查。二是建立联系制度。制定下发《进一步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工作方案》、《进一步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质量评估办法》等文件,建立省院党组成员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督查联系制度,明确省院每一名党组成员联系指导一个市州院;在各市州院明确一名联络员,确保上下沟通渠道畅通,便于监督和指导。三是搞好旁听督导。省院党组成员旁听指导联系点市州院的专题学习研讨,不能亲自到会旁听的,均指派旁听人员全程参与;省院政治部会同机关党办选派人员旁听指导省院机关11个专题学习研讨小组的学习研讨。四是认真评估质量。建立专题学习研讨质量评估制度,从准备工作是否充分、主题内容是否明确、重点发言是否高质量、问题导向是否突出等7个方面24个项目进行对照打分,对各市州院、省院11个专题学习小组三次专题学习研讨进行评估。五是实行定期通报。对9个市州院、省院11个专题学习小组专题学习研讨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归纳总结,根据评估得分排出名次,形成质量评估通报下发至全省各级院,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确保专题学习研讨不走过场。六是开展暗访督查。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结合,每季度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督查,动态掌握全省检察机关作风建设情况、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情况,并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通过执行六项制度,全省检察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稳步推进,专题学习研讨质量明显提高。省委党建办派员旁听省院党组第二次专题学习研讨时给予高度肯定,认为:省检察院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非常严谨规范,院党组认识高度清晰,党组成员的发言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精神实质的认识,站位非常高,查找问题非常深刻,整改方向非常明确,措施有力,有值得期待的成效。省委对全省各地、各单位第二次、第三次专题学习研讨进行质量评估通报中,省检察院均被评为“好”。

  紧盯问题 立查彻改

  紧盯不严不实问题,院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共查摆出不严不实问题6个方面16种具体表现;围绕“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三个专题学习研讨,查摆出9个问题,提出了27条整改措施。这些问题除需要长期持续努力加以解决的外,均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对各市州院班子三次专题学习研讨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查摆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审查,对查摆不够准确,分析不够深刻的,要求重新查找,形成问题清单通过内网向全省检察机关公示,接受监督,督促各市州及时解决问题,认真整改到位。

  把专题教育与高检院部署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明确12个方面的整治重点,制定《贵州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负面清单》,列举112种司法不规范行为表现,为规范司法划出了“红线”,标出了“雷区”。评查案件21215件,挂牌督办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和案件。专门就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召开座谈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三员”以及相关工作对口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20151229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查找了11个“不严不实”问题,党组成员分别结合自身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摆了问题,分析了原因,提出了改进措施。充分利用批评与相互批评的武器,敢于揭短亮丑,党组书记袁本朴同志带头给其他党组成员提出了批评意见,党组成员相互之间共提出89条批评意见。有的同志谈到,原则坚守不够,面对种种干扰思想不能保持定力。在坚持原则上,对不正之风,没有坚决抵制。有的同志说,在严以用权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审签文件有时把关不严,处理复杂问题有时不够全面,协调工作有时沟通汇报不够。有的同志说,工作作风还不够实,深入基层少,调研针对性、指导性不强,接地气不够。有的同志谈到,听取律师意见不够积极主动、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未予足够重视。有的同志说,存在“重实体公正、轻程序公正”倾向,对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理解不深,引导分管处室干警在执法办案中注重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需要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措施立行立改,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三张清单”,抓好整改落实,突出强化正风肃纪。一是根据省委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和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约谈厅级干部20人、处级干部35人。对基层院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督察,省院党组成员、厅级干部带队,组成9个检查督导组,对9个市州院和23个基层院落实两个责任一案双查进行检查督导。二是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对查摆出的重点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严肃查处8起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处理相关责任人员12名。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务督察,对9个市州院和18个基层院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对问题比较突出的5个市州院常务副检察长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加强巡视工作和述职述廉工作,省院对6个市级院进行了巡视和回访,市州院对79个基层院开展了巡查,贵阳、六盘水、黔南3个市州院检察长向省院述职述廉工作,接受评议。四是严格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要求,对个别基层院干警开会期间睡觉、玩手机、接电话等现象作视频曝光通报,要求所涉院作出处理,25名直接责任人和16名领导责任人被问责。五是继续坚持处级领导干部年度工作情况述职和测评,每月通报一次试用期正副处长出勤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出勤情况,在处级干部年度考核评优中引入辛苦指数测评,督促处级领导干部勤勉工作。六是继续深入推进“四风”专项整治,建立季度督查和随机督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督查机制,2015年,通过明查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形式,共4次组织对20个基层院落实两方案一计划四风自查自纠及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实行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季度通报制,重点对精文简会、“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配备、清理办公用房等情况进行通报。这一系列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措施,对全省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防止了全省检察机关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当日事当日毕,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理念进一步牢固树立,各级院文风会风整治效果明显,三公经费明显压缩,特别是公务接待费明显下降。

  建章立制 正风肃纪

  以严格规范为统领,瞄准“不严不实”问题,在建章立制上找对策,积极构建制度体系,形成从严、求实的长效机制,着力在制度刚性上下功夫,真正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一是提升党组自身建设规范化水平。制定省检察院党组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十条措施、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实施意见,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会、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及工作机制。二是制定下发《关于全省检察机关防范干预过问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程序,要求,检察机关及其办案人员应当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三是与省司法厅、省律协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检查工作,抽查案件270件,发现并纠正司法瑕疵23117项。四是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出台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十条措施,制定《贵州省检察机关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实施意见》,健全检察环节错案发现、纠正、防范和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关于公诉工作贯彻落实疑罪从无原则的指导意见》,《关于审查起诉案件出现疑罪分歧意见实行省院内审的规定》;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审查起诉排除非法证据的指导意见》,健全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五是着力解决检察权运行中的不规范行为和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制度性、机制性问题,全省各级检察院共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和相关规范性文件1710个。六是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办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和规范相关标准,严格落实中央、省委的有关规定。七是抓好廉政建设。印发《2015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考核方案》,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中年底进行检查考核;组织省院363名干警重新填报《廉政档案登记表》;组织机关各内设机构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自查。八是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制定《省检察院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通过确定考核指标、制定个人工作计划、个人工作记实、领导审核评鉴、反馈考核意见、公示考核结果、总结备案等7个程序,对干部日常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

  以知促行 统筹推进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忠实履职,令人印象深刻,我们的检察院让人民满意放心。”2015年,省检察院邀请50余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全省检察工作时,代表委员们纷纷点赞贵州检察工作。

  通过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贵州省检察院机关风清气正、团结和谐,带动全省检察机关转变作风、争先创优、激情干事,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实现了专题教育与开展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双丰收。

  2015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加大督促起诉力度,共办理案件8782件,收回国有资金16.4亿元,连续两年名列全国第一;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专项行动”,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436人,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2399件,补植454万株,复绿4.47万亩,用检察建议促进“补植复绿”名列全国第一,两起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监督案例”,被最高检表扬为“立案监督的成功范例”;查办职务犯罪10831324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7亿元,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83人,查办厅级干部9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共批准逮捕2196129754人,提起公诉2832939081人;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提起公益诉讼28件,金沙县检察院办理的“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被中国法学会、环保部评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并授牌;在全国率先开通运行“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全省检察机关实现“两微”全覆盖,“贵州检察”微信公众号、12309客户端入选“全国十佳检察微信”、“全国十佳检察客户端”。

  2015年,人民群众对全省检察工作满意度为98.14%,实现连续四年提升,在全省政法机关中继续名列第一。全省检察机关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受到省级以上表彰182人次,其中,贵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谭虎获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盘县检察院公诉科原副科长冯定邦被最高检追授个人一等功,省检察院党组被授予“2012—2014年度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党组织”、“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荣誉称号。在2016年初的省人代会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赞成票得票率为95.68%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贵州省检察院将继续从严处要求、向实处着力,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严和实的过硬作风,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省检察工作新局面,为贵州“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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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黄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