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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六项制度"确保"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高质量
时间:2015-10-30  作者:韦达鸾  新闻来源:本网  【字号: | |

  10月28日,贵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下发《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次专题学习研讨质量评估通报》,对全省197个地方和单位第二次专题学习研讨质量评估进行通报,贵州省检察院等30个地方和单位被评为“好”。 据悉,为确保“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省检察院推行“审查、指导、旁听、评估、督查、通报”六项制度,有力有序推进全省检察机关专题学习研讨扎实开展。

  坚持严格审查。坚持院党组书记亲自审查党组专题学习研讨方案和党组班子个人发言材料的制度,在已经开展的“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两次专题学习研讨中,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本朴对专题研讨方案、党组成员的发言材料亲自把关,各市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负责对本院党组成员发言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质量不高的发言材料督促修改完善,对质量高的发言材料择优刊发,供各级院在专题研讨中学习参考。同时,坚持专题学习研讨方案审批制度,省检察院机关11个集中学习研讨小组专题学习研讨方案于开展研讨5日前报政治部审核把关,政治部对学习研讨时间、主题、重点发言人等情况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不得召开学习研讨。市州院党组专题学习研讨方案需报省检察院政治部备案。研讨结束5日内,院机关各专题学习小组、市州院将发言材料、研讨记录、问题清单、学习研讨情况报告报省院政治部。通过切实做好前后审查审批,有效把好研讨质量关。

  建立联系制度。制定下发《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工作方案》、《进一步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质量评估办法》等文件,建立党组成员“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督查联系制度,明确省检察院每一名党组成员联系指导一个市州院;同时,各市州院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三严三实”专题研讨工作的联络对接,确保上下沟通渠道迅速畅通,便于及时掌握市州院开展专题教育进展情况,利于监督和指导。

  做到旁听督导。在各市州院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中,省院党组成员到联系点旁听,并从专题研讨准备、发言质量、查找问题、整改措施、今后努力方向等方面进行点评,不能亲自到会旁听的,均指派了旁听人员全程参与,认真填写专题学习研讨质量评估表,及时反馈研讨情况和质量。对省检察院机关11个专题学习研讨小组的学习研讨,政治部会同机关党办选派人员旁听。

  坚持质量评估。建立“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质量评估制度,根据省委党建办专题学习研讨质量评估表,从准备工作是否充分、主题内容是否明确、重点发言是否高质量、讨论交流是否充分、问题导向是否突出、学习研讨成效是否明显、组织领导是否到位等7个方面24个项目进行对照打分,对各市州院、院机关11个专题学习小组每一次专题学习研讨进行评估,对未派员进行旁听的,采取调阅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了解和评估。

  做到定期通报。根据省委《进一步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质量评估办法》的要求,省检察院对9个市州院、院机关11个专题学习小组专题学习研讨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归纳总结研讨情况、工作亮点,发现存在的问题,根据评估得分排出名次,形成质量评估通报下发至全省各级院,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确保专题学习研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开展暗访督查。坚持把“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每季度从政治部、监察处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督查,动态掌握全省检察机关作风建设情况、“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今年已组织开展了3次督查,对19个基层院落实“四风”整治情况、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明查暗访和督查,进一步促进全省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实效。

  通过执行以上“六项制度”,全省检察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稳步推进,专题学习研讨质量明显提高。从两次质量评估情况看,专题学习研讨工作越来越规范、研讨方案越来越具体、标准越来越高、研讨发言质量越来越好、提出的整改措施和方向更加明确和具有操作性。省委党建办派员参加省检察院党组第二次专题学习研讨时,给予高度肯定,认为:省检察院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非常严谨规范,院党组认识高度清晰,党组成员的发言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精神实质的认识,站位非常高,查找问题非常深刻,整改方向非常明确,措施有力,有值得期待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