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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四项措施深入推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时间:2015-07-21  作者:李忠 兰云  新闻来源:本网  【字号: | |

  本网修文县消息(通讯员   李忠   兰云)为进一步推进阳光检务,深化检务公开,强化外部监督制约,充分保障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修文县检察院通过落实责任、强化沟通、意见办理、活动开展四项措施,深入开展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获得在县三级人大代表充分肯定。

  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代表联络责任

  修文县院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按照“责任落实、联络充分、活动特色”的工作思路,对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进行认真安排和细致部署。一是成立了代表联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内设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领导统筹有力与全院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设立代表联络办公室,并由专人负责代表联络工作事务处理,畅通联络渠道,实现人大代表、领导小组、内设部门间信息交流的三互通。三是建立联络活动方案制度。在开展代表联络活动过程中,要求进行深入探讨并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经过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有效明确和落实联络责任,提高联络活动的个性化和特色化。

  强化沟通,畅通代表联络渠道

  一是为代表订阅检察刊物,扩展代表了解检察工作渠道。连续数年坚持为县人大、县政协及在县省人大代表订阅“两刊一报”,为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订阅《检察日报》。二是坚持“一把手”负责,落实在县省人大代表“一对一”走访联络责任。每年检察长至少亲自走访每位在县省人大一次,主动通报检察工作,听取代表意见。该院新任检察长在到任后一个月,便及时完成在县三名省人大代表走访工作。三是抓好人大联络工作在“两会”召开期间的两个关键节点,强化与代表沟通交流。会前形成全年检察工作要点报告,主动到各乡镇代表团征求代表意见,为《工作报告》撰写提前听取代表意见。“两会”召开期间,以部门负责人为工作组,指派十个工作组到各乡镇代表团听取代表审议意见,全面准确记录代表意见,为下一步检察工作开展收集代表建议。四是积极建立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代表联络平台,提升代表联络工作信息化水平。该院通过在官方微信、微博、官网上建立代表联络平台实时收集代表意见和建议,并让代表通过信息化方式及时了解该院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注重落实,及时办理代表意见建议

  代表意见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意见和建议的集中体现,是对检察工作的社会关切和社会期待的集中体现。该院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高度重视建议事项落实,建立了“四见面、四听取”的意见办理机制,即:一是在意见办理前与提议代表见面,详细听取代表对检察工作建议的具体指向和具体要求,初步确定办理方向;二是在研究确定意见办理方案后与代表见面,听取代表对办理方案的意见,对方案进行及时调整;三是在意见办理中期与代表见面,向代表报告意见办理情况,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对下一步办理工作的建议;四是在意见办理完毕后与代表见面,报告意见办理结果,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意见。2014年该院严格按照“四见面、四听取”办理交办代表意见,办理工作获得代表认可。2015年1月,该院检察长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获得人大常委会认可。

  开拓创新,开展形式多样联络活动

  按照“尊重代表监督意愿,围绕代表关注检察工作,实现双方信息对称”工作要求,该院在2015年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代表联络活动。3月16日,组织龙场镇人大代表、党代表到修文县院参观警示教育基地;4月16日,围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规范司法行为专题“检察开放日”;6月12日,邀请在县省、市、县人大代表参加“检察职能体验月”主题活动,向代表综合汇报了修文县院在执法、管理、保障、队伍、文化建设成果,并邀请代表体验了监所检察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