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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贞丰晴隆两县检察院合力查办渎职犯罪效果好
时间:2017-06-02  作者:谭凯旋  新闻来源:本网  【字号: | |
  本网讯(通讯员  谭凯旋)日前,贞丰县检察院和晴隆县检察院同步移送审查起诉因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背后的渎职案件,四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经查, 2016年10月13日贞丰县挽澜镇荣胜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该事故造成7人死亡7人受伤,经济损失约815万元。事故发生后,黔西南州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派员参与介入调查,摸排掌握事故渎职线索,以便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职能,最大限度打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后,黔西南州检察院从全州一盘棋的高度出发,以州院反贪局为领导,以贞丰县检察院反贪局为依托,抽调晴隆县检察院反贪局为成员成立专案组,以贪渎并查理念为指导,全力查办“10·13”煤矿爆炸事故背后渎职犯罪。

  案件办理中,贞丰县检察院反贪局在上级院和院党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属地管辖优势,积极侦办案件;晴隆县检察院反贪局充分发挥异地办案的优势,破除阻力,高效办理案件。专案组全体侦查干警通过理论和办案实际相结合,以煤矿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为抓手,认真分析比对证据,严格区分罪与非罪,迅速初查,果断立案,缜密侦结,及时移诉。专案组于2016年12月29日对该渎职线索展开初查,2017年1月17日确定初查对象,同日贞丰县检察院对事故责任人陈某某、田某某两人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晴隆县检察院于2017年2月24日对事故责任人肖某某、唐某某两人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届时,该渎职线索共立案4人,两案于2017年5月25日同步侦查终结,于 5月26日同步移送审查起诉。

  黔西南州检察机关通过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优势,加强了办案力度和进度,最大限度的打击了渎职失职犯罪,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