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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三项措施做好羁押期限检察工作
时间:2017-01-13  作者:罗霞  新闻来源:本网  【字号: | |
  本网讯(通讯员  罗霞)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羁押期限进行监督,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其目的是通过司法机关内部制约机制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依法进行。独山县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做好羁押期限监督工作。
  建立健全羁押期限跟踪机制。通过对看守所工作实行动态监督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超期羁押问题,设立了羁押期限一览表,掌握在押人员的羁押期限,通过与看守所的网络共享及时发现可能造成超期羁押情形并及时处置和纠正。
  建立羁押期限届满提示制度。通过每天登陆看守所管理系统进行巡查,查阅并掌握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羁押期限以及换押情况,对期限即将届满的案件进行预警催办,对即将结案及时提醒办案机关按期结案。换押是看守所掌握诉讼环节变化、判断是否超期羁押的手段,对不及时换押的办案单位,驻所检察室采取直接督促及时换押。经多次提示后仍不进行换押的对其提出纠正意见,对出现超期羁押的立即监督纠正违法。
  加强对看守所羁押期限工作的监督。监督看守所管理办案机关的换押活动,各办案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换押;监督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即将到期的案件进行电话、口头提示,对经过多次电话、口头提示仍未纠正的办案单位,督促看守所书面发出催办通知书进行提示。
  独山县检察院以防止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为工作重点,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文明执法和公正执法,营造监管场所和谐环境。近三年来,独山县看守所无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