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彰立 张安)11月9日,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评选活动揭晓,省检察院民行处办理的石阡县行政许可纠纷案和金沙县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行政精品案件”。
此次评选活动共评出10件“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精品案件”、10件“全国检察机关民事精品案件”。还评出了100件“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件”、35件“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件”。省检察院民行处、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分别办理的两件民事抗诉案件和云岩区检察院办理的追收国有资产督促履职检察建议案入选。
据介绍,此次我省检察机关获奖的案件是2012至2014年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中的优秀代表,案件办案质量高、文书说理充分,结案方式适当,办案程序规范,法律效果明显,充分展现了我省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员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优秀的业务素质。
原文链接:我省检察机关两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