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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讯 | 花溪: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见成效
时间:2021-12-15  作者:  新闻来源:贵州日报天眼新闻  【字号: | |

基层检讯 | 花溪: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见成效

 
 

“初步认定公安机关处罚正确。”

“但申请人现在被羁押,以什么形式向其释明行政行为合法性及合理性?”

这是贵阳市花溪区检察院刑事、民事等各条线的检察官正在为一起行政复议案进行讨论。

近年来,花溪区检察院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丰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实践和经验,以行政检察+刑事检察、司法行政、公开听证的方式,出实招、破难题、化争议,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向好发展。

2021年5月19日,李某甲因矛盾与孙某某互殴,后李某甲堂弟李某乙到达现场劝架无果后三人发生厮打,李某甲有持械行为,造成孙某某轻伤二级,孙某某妻子徐某某随后赶到案发现场。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分别对李某甲和孙某某处以行政拘留,李某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7月19日,李某甲认为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对孙某某的行政处罚过轻、徐某某没有被处罚,遂申请行政复议。

花溪区检察院得此线索后,便召集各条线的检察官,对这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建言献策。大家一致认为,先约见李某甲的代理人李某丙,向其释明公安机关处罚理由及依据,然后对李某甲进行沟通释法,解答李某甲对处罚的质疑。在检察干警的努力下,李某甲当场表示认罪认罚,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调配经验丰富的刑事检察干警加入民行团队,定期听取行政检察工作汇报,分析研判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协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完善跨部门线索移送和案件办理机制,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花溪检察院副检察长季勇介绍,该院通过“行政检察+刑事检察”实现了1+1>2的效果,不仅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能,加强各条线的交融,也有助于拓展行政检察案件线索来源,最大限度挖掘监督案件潜力。

2020年9月26日,花溪区检察院与花溪区司法局共同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司法局在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案结事不了、行政争议化解难等问题,可以邀请检察机关参与,共同研究复杂案件、探讨重点问题、商议解决办法,进一步前移矛盾化解端口。

 

 
2021年9月28日,王某某因在贵阳市花溪区花石路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花溪分局处以2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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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然骑车没佩戴头盔,但我车上带有安全头盔,且现场立即自行整改,不应按照拒不改正处以20元罚款。”王某某不服,于同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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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花溪区检察院向区司法局承办人员了解情况,在查阅卷宗材料和处罚视频后发现,交管部门执法人员在罚款前未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直接处以罚款,初步认定该处罚存在瑕疵。经与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花溪分局沟通后,该局撤销对王某某的处罚决定,王某某也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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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检察院与司法局相互支持、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机制,助力行政检察提质增效,提高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水平。”季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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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检察干警释法说理,才明白我们合作社宣传广告是违法的,今后一定学法守法,合法经营,带动村民脱贫致富。”花溪区某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在公开听证会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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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合作社由89户村民组成,包含了该村的全部贫困户,是久安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企业,也是当地的生态特色食品产业。2021年3月26日,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过程中发现,合作社在其大门口的一块大广告牌和仓库里的150张商品宣传标签内容夸大宣传,涉嫌发布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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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干警在深入调查发现,合作社及时拆除了广告牌,广告牌和商品宣传标签未流入市场,没在网络等途径宣传,社会影响较小,未造成危害后果。加之合作社效益也不是很好,如果再被处罚,合作社更难以为继。遂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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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承办检察官认真听取双方陈述,耐心给合作社负责人释法说理,引导其守法合规经营。受邀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教授、政府法治工作人员、执业律师等听证员们结合本案案情,均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合作社作不予处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同意听证员的意见,并现场向合作社负责人赠送了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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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至今,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共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9次,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2件,其中2021年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4次,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7件,涉及土地执法查处、行政复议、农民工讨薪、护航十大产业等多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