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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办实事 | 福泉:督促监护令助力家庭教育
时间:2021-11-28  作者:郑萍 程新栋  新闻来源: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字号: | |

检察为民办实事 | 福泉:督促监护令助力家庭教育

 

近日,福泉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案件中发现,因未成年监护人长期外出,子女未得到及时、正确的引导和安全教育缺乏,导致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较弱,为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创造了条件。该案中,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存在履行监护职责缺位的行为。

为避免出现类似事件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社会调查及现场走访的实际情况,福泉市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条之规定,向该案中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制发并现场送达《督促监护令》。



在送达督促监护令时,福泉市检察院案件承办检察官要求该案被害人的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一是要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约束,掌握其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教育。

?二是及时预防、矫正孩子的不良行为,监督其不得违规进入娱乐场所、不得夜不归宿和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三是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了解孩子的交友情况,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攀比、不盲目消费,培养良好的行为方式和行为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发出监护令后,福泉市检察院表示将持续跟踪,加强与社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有关单位的联系配合并定期开展回访,充分了解督促监护令的落实情况,督促监护人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



[编辑:陆俊谚  审核: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