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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出台告知制度让群众少跑冤枉路
时间:2015-09-06  作者:付仁高  新闻来源:本网  【字号: | |

  本网安龙县消息(通讯员  付仁高)为强化机关内部管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近日,安龙县检察院在前期制定限时办结制度、公诉人告知制度、人性化办案六条要求等制度的基础上,出台了《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一次性告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为前来办事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少跑冤枉路。

  据了解,根据《制度》规定,相关人员到检察机关办事或来信来电咨询有关事项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材料、时限、程序等全部内容或不能办理理由;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经办人员按有关规定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说明情况,对来访者手续、材料不完备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办理程序、受理要求等;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须告知对方承办的科室、单位等;对不符合相关条件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不能办理的依据,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此外,该院还制作了《一次性告知书》,工作人员要在告知书中明确指出欠缺的材料和再次可办理的时间。同时该院规定,未履行一次性告知的,申请人二次来访时必须无条件办理,无故不办理的,责令整改并进行诫勉谈话。

  此外,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咨询有关事项,该院开通了微信公众号,依托官方微信这一交互平台,发布该院案件查办情况、检务公开信息、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措施、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方式、内容、流程和网上受理举报线索、提供网上律师阅卷申请等栏目等内容,申请人只需要扫描该二维码便可以轻松获取查询的所需要的材料、咨询电话等等。

  “我是第一次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而且是通过网上预约申请,由于该院一次性告知制度,我真的就只花了一趟就拿到了告知函,真的很高兴。”某工程建设公司职员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