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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检察院为民务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时间:2014-07-18  作者:郭杨  新闻来源:本网  【字号: | |

  本网普定县消息(通讯员   郭杨)“这一季桃子不错,色泽鲜艳,果实饱满,一定能卖到一个好价钱……”6月5日,普定县城关镇新合村毕老汉乐呵呵的向普定县检察院检察长一行人说到,并讲述他近年来在党的关怀下所获得的实惠。

  为老百姓谋发展,让老百姓得实惠,是普定检察院近年来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该院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派出3名福检察长长期驻村,21名中层以上干部开展“联户帮促”活动,他们挨家挨户走遍帮扶村寨,真心实意为百姓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诠释教育活动惠及民生的宗旨。

  做百姓满意的贴心人

  在阿岩村,年逾七旬的齐老汉拉着检察长的手高兴的说:“以前也有自来水,但吃的水都是靠打井出来的,这两年,由于河流、沟渠污染严重,脏水渗透地下,导致抽出来的水十分浑浊,都不太敢喝了。现在可好了,有了你们的帮助,我们总算喝上了干净水……”

  普定检察院在驻村走访调研时,了解到该村300余户、1300余人一直以来的用水是开凿地下水进行饮用,水质不稳定,每逢下雨水受到污染,会变黄、浑浊,老百姓们为此常常发愁。为此,该院明确干警牵头、领导挂帅,及时与水利部门、自来水公司、供电部门、环保部门等多方联系协调,最后争取到26万余元用于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专项资金,并按标准进行全面改造,确保群众能用上放心水。现在汩汩清泉顺着自来水管道流进300余户群众家中,自此,该村群众脱离了饮用浑浊水的困境。检察干警们本着“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一心做群众贴心人”的工作理念,深入基层,实现与群众的无缝衔接。

  争当法制宣传小天使

  炎炎夏日挡不住干警们那一颗颗赤字之心。6月25日,白岩镇的场坝上,一个个小天使穿着那蓝色的制服穿梭于赶集的群众中,为群众送去又一次的“法律盛宴”。

  据了解,这是普定县检察院依托全国第16个“举报宣传活动周”开展的送法下乡活动,检察干警们一方面宣传检察机关预防和打击各类犯罪的职能,另一方面,宣传党和国家的利民惠民政策,同时发放检务宣传册、检民联系卡、举报宣传须知等,提高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

  “到政府办事的时候,我经常可以看到检察院张贴的法制宣传栏,在遇到一些问题的时候也可以在他们宣传的资料上找到办法,我还听说他们在乡镇建有群众诉求室,这真是极大的方便了我们……”村民开心的说着。

  该院本着边学边查边改的目的,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思路,多形式、多途径地增强与群众的感情,增进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通过上法制课、开通检察热线、悬挂横幅、展览职务犯罪展板、播放廉政教育短片、发放举报宣传资料及检务公开宣传册等,让群众走进检察,让检察贴近群众。

  认真履职以取信于民

  “感谢你们对我儿子的关心,他现在很乖,一直在家里帮助他父亲干农活……”近日,普定县检察院依法对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未成年人张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张某的母亲对检察干警充满了感激之情。

  2013年4月,该院公诉科在审查办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时,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张某因父母发生交通事故,家中急需用钱,在看到路边堆放的电线时,临时起意想偷点电线换钱,在把电线砍成一截一截的时候被发现,张某逃跑后因害怕遂到该县马场派出所投案自首。

  鉴于张某系未成年人,初犯,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其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该院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遂依法决定对张某附条件不起诉。

  该院这一做法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社会对抗,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