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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检察院以开展“晒比述评”活动为抓手 狠抓作风建设
时间:2014-06-10  作者:省检察院群教办  新闻来源:本网  【字号: | |

  本网消息  5月28日,省检察院袁本朴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专刊第19期《兴义市检察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以开展“晒比述评”活动为抓手  狠抓作风建设》上批示:“兴义市检察院狠抓作风建设,敢动真格,印发机关各内设机构学习。”

  兴义市检察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开展“晒比述评”活动,强化内部管理和考核,深入推进治惰促勤,自选动作特色鲜明,作风建设取得明显实效。该院按照兴义市委关于开展治惰促勤的部署要求,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了《“晒、比、述、评”工作的实施方案》,把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工作成绩、工作状态晒一晒、比一比、述一述、评一评,督促全院干警履职尽责、勤勉工作。 

  一是组织院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对2013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4年工作安排在全院范围内晒一晒,相互比一比。 

  二是由院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分别签订年度绩效考核责任状,明确年中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年末进行考核评估。 

  三是组织院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述职测评,由全院干警对述评对象的述职述廉情况和平时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院领导评价占40%、中层及副科级以上干部评价占25%、其他干部职工评价占35%计算总分,最后评价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总分排名后三位的,不能参加当年度的评先选优;总分排名末位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职务调整;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免职、降职处理或建议进行免职或降级处理。 

  四是紧紧围绕“4+1”创建工作,建立“四会”制度,强化工作督促落实。通过召开调度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召开促进会,由做得好的部门介绍经验,做得差的部门进行自查检讨;召开观摩会,交流经验做法,着力提升办案办事能力水平;召开联席会,加强与政法委、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提高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