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专题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瓮安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来院“挑刺”
时间:2014-05-16  作者:肖立宪  新闻来源:本网  【字号: | |

  本网瓮安县消息(通讯员  肖立宪)在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瓮安县检察院在征求部分社区代表、群众代表的基础上,于5月12日邀请部分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该院聘请的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特约检察员等20人来院视察,为该院检察工作把脉挑刺。

检察开放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走进瓮安县检察院

  活动中,代表、委员们参观了该院设立在该县第三中学的“未成年‘预、保、教’爱心工程办公室”,警示教育基地、案管管理大厅、自侦办案工作区及侦查指挥中心、远程视频接待中心等,对该院在规范化执法、人性化执法、充分保障人权方面的工作给予肯定。

参观案件管理中心

参观干警阅览室

参观未成年人“预保教”爱心工程

  随后,该院党组班子、部门负责人与各代表座谈,并向与会代表发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表”,就检察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请他们为该院工作“挑刺。座谈会上,该院谭必刚检察长介绍了该院基本情况及2014年检察工作情况,各分管副检察长分别汇报了自侦、刑检、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代表们充分肯定了该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建议该院要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未成年人尤其是幼女保护、对基层和群众的法律服务、检察宣传等工作的力度,扩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让更多的群众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支持、监督检察工作,真正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参观瓮安县警示教育基地

参观远程信访接待室

参观自侦办案工作区

与检察院领导干部座谈

  该院领导表示,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将对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和分类,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认真贯彻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同时,积极探索检务公开,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检察机关接受社会监督的途径,为人民群众亲身感受检察、理解检察、支持检察、监督检察提供更广阔、更有效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