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23〕5号)、《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等规定,经2025年11月25日省检察院相关会议研究通过,拟对一批软件类资产共计,18件,原值17,994,996.20元(见附件)进行集中处置核销,处置方式为报废。
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联系省检察院计财处,电话:0851-84103207,或向省检察院机关纪委反映,电话:0851-84120975。公示无异议后,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