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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1月26日)
时间:2024-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6日在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永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按照“高标引领、能动履职、数字赋能、赶超跨越”的工作思路,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展现了良好的开局之为、形成了良好的开局之势。

一、突出政治引领,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我们坚持一切从政治上看,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以政治要求引领高质效办案。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省委、最高检请示报告重要案件、重大事项175次,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清单式跟踪问效,自觉接受政治督察,强化政治监督,协助对3个市级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在检察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和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法律监督难点堵点进行大调研、大排查,逐一制定措施推动解决,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成果转化运用、推动发展等制度机制24项。省检察院党组获评省直机关“学习型领导班子”,省检察院主题教育获评“好”等次。

深化政治业务融合。创新开展“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案例讲评活动,1000余名检察官走上讲台,讲述办案时的政治考量、法律适用和办案效果,引导检察人员自觉把政治意识、大局观念、法治思维和为民情怀统一于具体办案实践,做到司法办案不止于“案件办结”、不止于“形式合法”、不止于“办好个案”,更要做到案结事了、实质公正、溯源治理。相关经验做法获省委主题教育办肯定,在全省政法机关推广。

二、依法能动履职,全力护航多彩贵州发展

我们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省之大计”,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中谋划推进,以高质效办案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3万件4.9万人、审查起诉5.4万件7.7万人。始终坚持“严”的一手,对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八类严重暴力犯罪,起诉3692人,并依法提出从严的量刑建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坚持露头就打,起诉555人,让犯罪分子感受到严的震慑力度。规范“宽”的一面,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89.3%,量刑建议采纳率97.8%,一审服判率91.9%,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用好“治”的一招,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667件,推动从个案办理“治标”向类案监督“治本”跃升。省检察院以检察建议推动毒品原植物禁种铲除工作,入选最高检“禁毒综合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

主动护航经济发展。紧扣全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深入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和最高检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部署开展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办理案件2.6万件。牵头与12个西部省级检察院、5个军事检察院联合制定加强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区域检察协作的意见,出台检察机关支持贵安新区、黔东南、铜仁万山等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坚持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之“优”护经济大盘之“稳”,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深入开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和护航工业产业专项行动,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972人、同比上升22.3%。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召开“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98场,常态化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在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成立的基础上,适用第三方机制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27件。设置涉企法律服务专席、组建法律服务团的做法,获评“全国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案例”。

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开展“助推乡村振兴、服务保障三农”专项行动,办理危害乡村秩序、侵害农民权益等案件6221件,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督促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6369亩,防止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深入推进政法信访系统“大走访”,设立法治乡村建设联系点,进村入户开展防电信网络诈骗、反邪教等法治宣传1.7万人次,在“乡村振兴要素”中增添“法治元素”。

着力守护生态环境。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057人,守护贵州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综合考虑赤水河对推动贵州发展的重要意义,部署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专项行动,办理环境污染案件232件,助力“生态河”“美酒河”长治久清。深入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异地补植复绿”“碳汇+检察”等生态环境修复模式,督促认购碳汇量2.1万吨、补植复绿1.1万亩。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11家媒体,集中来黔采访报道我省以“检察蓝”为“公园省”添彩的做法。

三、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我们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不断提升监督刚性和韧性,以高质效办案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注重行稳致远。推动在市县公安机关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变“轮值”为“常驻”,向侦协办选派286名检察业务骨干,提前介入案件2.1万件,监督立案、撤案7494人,检警配合制约更加紧密顺畅。坚持不枉不纵,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捕不诉6601人,追捕追诉7132人。普安县检察院办理的张某燕涉嫌故意杀人案,虽嫌疑人曾自认有罪,但检察官审查发现其有罪供述与客观事实存在矛盾,依法作出证据存疑不批捕决定,后持续跟进监督,直至10年后真凶落网。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纠正意见1116件。深化落实“派驻+巡回”检察工作,办理“减假暂”案件1.4万件,依法核查纠正脱管漏管人员。认真履行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职责,自觉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起诉职务犯罪632人,出庭指控高卫东、刘文新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全国第四家实现省市两级检察院设立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全覆盖,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等犯罪73人,从严惩治司法腐败。

民事检察注重提质增量。加强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979件,同比增长10.4%。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民事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有效维护审判权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95件,再审改变率86.4%。对民事审判和执行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888件,采纳率99.4%。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纠正“假官司”324件。

行政检察注重开拓创新。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办理生效行政裁判监督案件691件,对其中行政机关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550件。对行政审判违法和执行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060件,采纳率99.7%。积极探索“府检联动”,参与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2.6万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046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对刑事不起诉的案件,向行政机关提出非刑罚处置检察意见3937件,昭示不入刑不等于不处罚。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监督试点,办理案件206件,向全国提供了“贵州经验”。

公益诉讼检察注重精准规范。我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嘱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206件,省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乌江干流环境保护等一批跨区域、影响大的案件。通过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职,把绝大多数的公益损害问题解决在诉前。对诉前程序没有推动解决的,提起公益诉讼38件,以“诉”的确认推动问题整改、促进系统治理。万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第四批中国环境资源司法案例。积极稳妥拓展文化遗产、军事设施保护等新领域,黔东南州检察机关推动地方人大将名城保护纳入公益诉讼范畴,写进《镇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花溪区检察院针对军用机场净空区域放飞鸽群危及飞行安全问题,依法提起全国首例军事设施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入选2023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四、做实检察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

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不断强化暖民心、惠民生、增福祉的检察举措,以高质效办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用心办好民生案件。全力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起诉电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1.1万人,同比上升70.8%。观山湖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175名老年人追回全部投资款900余万元。紧盯食品药品安全,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案件316件。

依法保护特殊群体。与我省劳务输出较为集中的11个省级检察院签订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文件,办理农民工讨薪、追索赡养费等案件5170件,同比增长近一倍。加强残疾人权益保护,督促追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000余万元,推动相关部门修建修缮无障碍通道1226个,做到“黔行有爱”。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发放司法救助金3239万元,让困难当事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温暖。强化涉军权益保护,成立军地检察协作办公室,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倾心呵护未成年人,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2884人。逐案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评估,会同有关部门从心理疏导、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经济救助等方面开展综合救助。持续提升和打造贵州专门教育矫治品牌,完善检校衔接机制,帮助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机关信访工作法治化,新收群众信访2.5万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切实做到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成立“蔷薇花”等25个群众诉求化解检察工作室,着力打造检察环节矛盾化解“终点站”。省检察院与遵义市、安顺市检察院在办理百名业主申请监督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时,积极组织多方调解,业主拿到了违约金、产权证,企业也恢复了正常经营,实现了“事心双解”。黔西南州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问诊开方促预防”的做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

五、自觉接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我们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推进阳光检务,在接受监督中推进高质效办案。

接受人大监督更加主动。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护航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等工作524次,专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建议工作,省人大在全国省级层面首次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邀请代表视察检察工作2851人次,河北、山西等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我省检察工作时,给予一致好评。对省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全部办理回复,将代表“好声音”转化为履职“新动能”。省检察院认真落实代表关于“加强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保护”的建议,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依法立案办理,共同守护涉及贵阳、安顺近300万人饮水安全的“大水缸”。

接受民主监督更加广泛。向省政协、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通报检察工作,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7546人次。贵阳、黔东南、黔南等地积极探索建立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实现了“1+1>2”的监督效果。定期向社会发布监督与办案数据,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等9万余件,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贵州“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位列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方阵。

接受履职制约更加规范。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案件,逐案评查、认真审视。联合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与省法院、省司法厅分别交流会商,建立重大刑事案件证据收集审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机制,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中共护司法公正。

六、注重强基固本,切实提升履职保障水平

我们一体抓实政治、业务、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内生动力,为高质效办案提供坚实保障。

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开展覆盖全员的政治轮训,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健全完善“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机制,统筹岗位练兵、同堂培训等,着力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1人获评全国第五批检察业务专家,448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人才库,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代潘菊等一批先进典型,108个集体、71名个人荣获全国、全省表彰。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融合推进巡视、审计、政治督察整改,创新“六带入”工作法,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记录报告3947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28人。省检察院党组政治生态连续三年被评为“向上向好”等次。

深化拓展数字赋能。注重科技创新,研发检察人员“三全”考核等23个“轻应用”系统,助力检察“一张网”升级提速。深化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与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贯通,案件移交和办理更加便捷。把研发和应用法律监督模型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突破口,自主研发模型224个,发现监督线索1.6万条,成案2392件。其中,4个法律监督模型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分获一、二、三等奖。

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帮助13个基层检察院协调解决“两房”建设项目资金4300万元。52个检察院成立轻罪速办小组,推动刑事办案周期进一步缩短。配合组织部门对99名基层检察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调整。注重党外干部选拔培养,省市两级院以及81个基层院配备了党外副检察长。全面深化创特色、创经验、创品牌活动,培育“益路黔行”等工作品牌和特色文化品牌126个,望谟县“布依检话”获评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准确把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历史方位,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贵州实践扎实起步,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持续上升。我们聚焦打通法律监督难点堵点,推动出台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检察建议回复整改情况被纳入法治贵州建设10个关键性结果性指标。我们着力提升监督办案质效,81件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事例。在最高检通报的31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25项位居全国第一方阵。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的结果,离不开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支持帮助。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更高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履职仍需加强,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监督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简单办案、机械司法依然存在。三是抓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还不够实,还存在短板。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加以解决。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全省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和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原则由党确定、决策由党统领。融合推进政治与业务建设,常态化开展“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等讲评活动,把讲政治的要求融入日常监督办案。

二是进一步服务发展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持续开展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以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为重点,深化数字检察,完善监督办案方式,推动法律监督内部融合、外部贯通,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四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完善执法司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健全检察工作保障机制,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是进一步锻造过硬队伍。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大力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突出政治能力培养、加强专业素能训练,持续强化基层基础,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努力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踏上新时代新征程,做好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奋力开创贵州检察事业新局面,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作出更大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