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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1月17日)
时间:2020-07-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7日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傅信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在最高检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No.1

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我们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确保检察工作沿着党和人民开辟的正确道路坚定前行。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回头看”,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的热潮,切实铸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制定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规定,向最高检和省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91次。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方方面面。

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始终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切实做到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走访各级人大代表3162人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参加“检察开放日”等各类活动3722人次,梳理代表意见建议447条,认真落实,逐一答复。辽宁、重庆等省市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贵州检察工作时,给予一致好评。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各级政协通报工作315次,在省政协召开的民主协商会议上,专题汇报了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情况,并认真抓好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落实。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发布案件信息8.5万件,公开法律文书3.5万份,是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100%公开的4个省份之一。省检察院“两微四端一网”发布信息9200余条,阅读量逾3000万人次。

No.2

落实法律监督布局,忠实践行检察工作的职责使命

立足“四大检察”,办结各类案件25.6万余件,员额检察官人均结案155件,着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批捕30912人,起诉39357人。强化监检衔接,审查起诉职务犯罪640人,对袁仁国等10名厅级干部依法提起公诉,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8件34人,努力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强化诉讼监督,监督立案820人、撤案943人,追捕1810人、追诉2976人,不批捕12368人、不起诉11134人,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持之以恒纠防冤假错案,对已服刑8年的王毕法抢劫案依法进行监督,经抗诉后再审改判无罪,让不实之罪得以昭雪。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9111件,对建国70周年1848件特赦案件开展监督,14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575人,起诉2597人。加大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力度,牵头对“欧亚医院”等涉恶案件组织会商、形成共识,防止今天办理的“黑恶”案件成为明天纠错的“申诉”案件。省检察院对所有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六盘水市检察院两端介入、智能辅助系统、巾帼公诉团队工作得到中央督导组肯定。与省纪委省监委建立协作机制,发现并移送线索337条,立案侦查“保护伞”案件6人,起诉33人,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4536件。依法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进行监督,对942件不符合监督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维护司法权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再审改变率88.4%。强化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799件,法院采纳1653件,促进审判活动依法规范。强化民事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68件,位居全国前列。坚决支持法院依法执行,批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22人,起诉42人。深化惩治“假官司”,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立案办理371件,提出监督纠正意见248件,坚决向践踏法律、挑战司法权威的行为亮剑。通过办案引领社会主流价值,省检察院抗诉的一起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法院依法改判,坚决对“守法守信者吃亏,漫天要价者得利”说“不”。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坚持“一手托两家”,既促进审判机关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41件,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219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坚决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和行政行为公信力;对符合监督条件的,通过向法院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等,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及时履职。积极探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办理国有资产等领域案件842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行政机关改进工作、完善治理,提出检察建议488件,采纳率100%。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基层检察院办案模式探索》被中科院《法治蓝皮书·中国司法制度发展报告(2019)》收录。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围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765件,97%的问题通过诉前程序得到解决,实现了维护公益的最佳状态。提起诉讼213件,同比上升209%,法院已判决173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起诉意见。在全国率先开展传统村落保护专项工作,保护传统村落409个,协调落地资金1.43亿元,用检察力量“保护传统村寨,留住美丽乡愁”,人民日报进行了报道。黔南等地检察机关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力的,发出检察建议61件;六盘水市检察院对一起侮辱全国公安一级英模的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用法律手段捍卫英烈荣光。2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件案件被评为“推进中国法治进程十大行政诉讼案例”。

No.3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扛起检察工作的政治责任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的重大使命,我们坚持主动作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服务脱贫攻坚更加积极有为。开展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与省扶贫办联合出台17条意见,制定支持毕节试验区打赢脱贫攻坚战19条措施,深入开展帮助农民工讨薪、贫困地区法治宣教与矛盾纠纷化解等“六个活动”,着力拓展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法治路径。依法打击破坏易地搬迁、生态补偿、扶贫项目实施等妨害脱贫攻坚的刑事犯罪,批捕2497人,起诉2760人。严厉打击招工诈骗、强迫劳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批捕49人,起诉47人。深化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帮助5687名农民工追回7753万元“辛苦钱”。将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家庭纳入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354户1121.75万元。妥善处理涉农“醉驾”等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捕820人,不起诉930人,防止其家庭因案返贫。针对全省“醉驾”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提出对策建议,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进行防控。全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派出126名干警担任第一书记,817名干警驻村帮扶。省检察院为长顺县协调项目29个,涉及资金2.1亿余元,帮扶的12个贫困村先后出列。黔东南州检察院结合易地产业扶贫发展万亩脆红李项目,为贫困户创收,把“小李”做成“大爱”。全省检察机关多个单位和个人受到省委表彰,最高检推广了我省做法。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加积极有为。聚焦促发展防风险,对既涉及金融安全、又涉及社会稳定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协同有关部门采取刑事、民事、行政等手段综合施策,主动配合追缴、处置涉案资产,最大限度减轻投资者损失。不断深化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274人,起诉226人。对1件吸储规模3亿余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通过检察建议促进政府部门加强监管,有效防止引发社会风险。深入推进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46条措施,建立涉企案件强制措施责任清单制,批捕侵犯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1180人,起诉1188人。开展“走进商会、走进园区”等活动793次,提供法律咨询1277次。召开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128次,被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赞誉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一张名片。人民日报、新华社等10余家中央媒体专程赴黔对专项工作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集中采访,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以“检察力量·智慧护航”为题,作了30分钟的专题报道。省长谌贻琴同志批示:“省检察院抓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旗帜鲜明、行动迅速,抓得及时有效、具体深入,充分体现了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观念和担当精神。”

护航大美贵州建设更加积极有为。聚焦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与省生态环境厅等对17件污染违法案件挂牌督办。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批捕478人,起诉1339人,保护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深化赤水河、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建立重庆、云南等六省市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最高检两次点赞我们共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的做法。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联合建立“补植复绿”基地达160个,累计完成复绿面积7.3万余亩。建立全国第一个检察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基地。2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第二批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1件案件被评为全国环境污染犯罪典型案例。

No.4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竭力彰显检察工作的为民情怀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我们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热点,不断强化为民措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着力维护民生民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批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10人,起诉205人,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开展打击治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违法犯罪、骚扰电话、网络黑产等专项工作,批捕555人,起诉584人,形成对电信网络犯罪的“围剿”之势。积极参与“平安医院”建设,对暴力伤医等犯罪坚持零容忍,批捕79人,起诉63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深化特殊人群保护。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惩性侵、拐卖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532人,起诉2876人。与省教育厅等12家单位联合出台《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2300名检察干警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让“检察蓝”成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路上的一道亮丽风景。2个集体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5个集体、4名个人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坚决打击侵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犯罪,批捕766人,起诉1078人,传递检察温度。

提升检察服务水平。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工作,办理来信来访9051件,100%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升级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通过网站、电话、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办理群众各类诉求10250件,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依托四级检察机关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接访群众396人次,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坚持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118件,既当护法的卫士,又做普法的先锋。积极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活动,与省公安厅、司法厅等联合会签文件,为律师提供更加便捷、专业的服务。

No.5

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更好提升检察工作的治理效能

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和大数据运用,推动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按照“捕诉一体”重新组建刑事案件专业化办案机构,分别单独设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机构或办案组,实现职务犯罪侦查权转隶以后的检察职能重塑,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新布局,内设机构从1006个减为741个,精简了26.34%,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得到优化。

全面深化诉讼制度和司法体制改革。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全国率先与省纪委省监委、省法院等制定实施细则,适用该制度办案20433件27320人,适用率全国排名前列,得到最高检肯定。与省司法厅等联合出台加强监狱检察工作衔接配合意见,对27所监狱巡回检察39次。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在全国率先落实员额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有关待遇。注重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入额领导直接办案24370件,审批94237件。

全面深化智慧检务。积极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应用,全省100个检察院全部使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接收案件9.4万件、移送案件4.3万件,大幅降低司法成本。应用智能辅助系统办理案件同比上升109.9%,办案时间平均缩短6.7天。在全国率先完成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的部署和测试,并承担7个智能辅助工具的研发,积极贡献贵州检察“智慧”。《贵州大数据战略发展报告(2019)》收录了全省检察大数据应用的经验做法。

No.6

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大力加强检察工作的组织保障

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

突出政治建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不懈锤炼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筑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把思想政治培训纳入必修课,组织青年干警职业道德与思想政治等培训班。举办检察长政治能力培训班,以抓“关键少数”带动全体干警政治素能提升。大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我是检察官》系列微电影《苗岭密码》荣获中央政法委平安中国“十大微电影”作品,被第七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评为“平安中国单元”最佳作品。

突出素质强检。制定《新时代贵州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创新“培训+办案+研究”的素能提升模式,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常态化,举办各类培训班38期,培训4336人次,着力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与上海、深圳检察机关建立对口帮扶机制,与省法院建立互派干部学习锻炼机制,继续实施与高等院校互派干部挂职“双千计划”。积极使用“检答网”,做法得到最高检肯定。发挥先进引领作用,41个集体、6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突出从严治检。把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等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专项整治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的有力举措,持续抓好自查清理和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深化系统内巡视巡察,实现对9个市(州)检察院党组巡视全覆盖,对省检察院机关3个党支部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视,完成对27个基层检察院党组政治巡察。建立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着力为基层减负。严格执行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提高检察干警免疫能力。积极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31名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

各位代表,全省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得益于最高检和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省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仍然很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在基层尤为薄弱。三是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升,司法不规范问题还未彻底根除。四是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有待提高,仍有极少数干警违纪违法。五是基层基础建设仍需加强,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不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我省脱贫攻坚决胜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最高检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更好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围绕“一条主线”精准发力。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为主线,切实找准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着力点,积极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各项部署要求精准、全面落实到位。

二是围绕“三个专项”主动作为。开展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用实际行动服务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围绕“四大检察”忠诚履职。围绕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忠实履职,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公平正义。

四是围绕“六种能力”提升素质。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全面提升检察干警政治引领能力、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服务群众工作能力、智慧检务应用能力、拒腐防变自律能力,锻造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我们将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主动的使命担当、更务实的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