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年1月28日)
时间:2015-02-25  作者:  新闻来源:贵州日报  【字号: | |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8日在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袁本朴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以“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为目标,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大力推进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在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提供司法保障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要求,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努力探索服务我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的新思路新举措,为实现贵州百姓富、生态美作出了积极贡献。 

  创新服务方式,助推经济发展。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国率先开展检察机关督促起诉专项行动,共办理督促起诉案件3640件,收回国有资金137亿元,名列全国第一名,为促进依法行政、保证项目开工、保护国资安全、预防职务犯罪作出了新的贡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对此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给予高度赞扬,并将我省做法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为全国检察机关探索开展督促起诉工作提供了先行先试的“贵州经验”。新华社将此经验报送中央领导作决策参考,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立督促起诉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强化生态保护,建设美丽贵州。积极服务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在全国率先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专门机构36个,配备生态检察专门人员207名,实现了重点河流、重点生态功能区法律保护全覆盖。积极参与“六个一律”环保“利剑”、“六个严禁”等专项行动,对都柳江流域锑矿开采、水晶生产污染等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602人,提起公诉1625人。立案侦查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143人。与林业、环保、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参与清理整顿非法木材加工、违法排污等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987家,强制关停482家。针对环境污染领域发出“检察督促令”363件,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补植复绿”进行恢复性治理,助推绿色GDP快速增长。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金沙县检察院提起了全国首例以检察机关为原告的行政公益诉讼案,社会反响良好。 

  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紧紧围绕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科技引领与支撑、知识产权保护等实体经济、新兴产业,积极开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批准逮捕745人,提起公诉936人,为我省引进、培育、发展、壮大各类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省各级检察院举办检察长和企业董事长“两长论坛”49次,搭建检企联系平台,服务企业发展,积极营造亲商、护商的良好氛围。 

  二、反腐倡廉,惩防并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按照中央、省委、高检院关于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努力做到惩治腐败更加有力,预防腐败更加有效。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037件129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9亿元。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810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20件,县处级以上要案69人,其中厅局级11人,为历年最多。人均查办大要案数位居全国第4名。省检察院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办了贵州省委原常委廖少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谭栖伟、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案件,立案查办了省水利厅原厅长黎平、省政协民族与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杨正明、贵阳市原副市长吴军、省地矿局原副局长罗其方、黔东南州委原常委王家黔、黔西南州原副州长曾孔祥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 

  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重点突出。重点查办扶贫攻坚、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职务犯罪,立案侦查236件314人,为2300多亿民生资金安全提供司法保护。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立案侦查669件846人,促进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迅速解决。突出查办“违法占地、违章建筑”背后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214件272人,并提出4条预防对策建议,得到省委的肯定和有关部门的采纳。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打响品牌”。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保障投资安全”等专项预防工作,全程跟踪服务346个重点工程建设,帮助完善内控机制96项,为国家3600多亿项目资金安全提供司法保障。介入中央扶持贵州的支农惠农项目88个,涉及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600亿,有效预防支农惠农资金流失。开展预防调查731件,受理行贿档案查询63665次,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596份。推进预防教育进党校、行政学院,建成警示教育基地52个,其中毕节市、习水县基地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百优警示教育基地”称号。组织制作廉政微电影40余部,省检察院3部作品在首届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评比活动中获最佳奖、优秀奖。全面实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提供预防报告98份,得到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领导批示表扬203次。毕节市检察院、思南县检察院撰写的预防报告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报告,省检察院、安顺市检察院、威宁县检察院的预防报告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报告。2014年7月,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得到各位委员的肯定。 

  三、推进平安贵州建设,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幸福安康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对严重刑事犯罪露头就打,绝不允许形成气候。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涉黑涉恶等各类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31285人,提起公诉41538人。重点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2898人,提起公诉3386人。突出打击侵犯妇女儿童和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批准逮捕3646人,提起公诉3867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夯实和谐稳定的民心基础。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采取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妥善处理案件1281件,确保案结事了。探索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导入、纠错、终结机制,审查处理来信来访9420件,其中省检察院审查处理3853件,处理率均为100%。加强服务群众窗口建设,采取检察长接访、联合接访等方式,畅通诉求渠道。遵义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乌当区等5个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织牢平安建设防护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整治黄赌毒等专项活动,批准逮捕8874人,提起公诉9459人。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批准逮捕143人,提起公诉212人。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的敲诈勒索、诈骗传销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批准逮捕1222人,提起公诉1309人。围绕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治理活动357次,推动形成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法律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坚决落实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诉讼监督,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深入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裁判不公等案件2165件,监督效果明显。深挖司法不公、枉法裁判背后的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查处司法人员67人。深入推进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纠正38件96人。积极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监督收监执行139人,其中职务犯罪罪犯42人,对监管场所的监督更加规范有力,威宁县检察院等5个驻所检察室荣获“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坚持疑罪从无,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制定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贯彻疑罪从无原则的“十条措施”,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和推广。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948人、不起诉628人,依法从法院撤回起诉61人。2014年提起公诉的生效判决案件,全部为有罪判决,5年以来首次实现当年起诉案件“零无罪”。 

  完善监督机制,把规范文明执法贯穿到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在全国率先正式上线运行案件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电子卷宗系统,对65631件案件实行全程管理、动态监控,发出预警提示910件,纠正文书不当、程序违法等589件。积极开展案件质量大评查活动,评查案件5840件,纠正了大量执法瑕疵。全面落实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形成视听资料9812小时,人权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 

  五、抓班子、带队伍,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推进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后,评价省检察院“领导班子强、队伍作风硬”。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执行中央、省委对检察工作的决定和要求,围绕中央、省委重大决策和中心任务开展检察工作,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对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主动向各级党委请示汇报587件(次),确保党的领导落到实处。 

  坚持加强作风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等专题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当日事当日毕”、“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理念,全省检察干警创先争优、激情干事,有26个集体、59名干警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仁怀市检察院获“全国模范检察院”、龙里县检察院韩彩云获“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兴义市检察院等6个集体和个人荣立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等功。 

  坚持抓好队伍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建设。大力实施素质能力提升、骨干队伍建设等“六大工程”,打造精品教育课程22门,培养优秀教官21名,与清华大学等开展检校合作,举办培训班233期,培训检察人员12205人(次)。探索建立全省检察业务骨干人才库,选拔评定骨干658名。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涌现出优秀侦查员、“十佳”公诉人等各类业务标兵89名。 

  六、自觉接受监督,大力提升检察工作满意度和公信力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制定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建立走访代表三级检察机关联动机制,共走访各级人大代表6308人(次),其中走访省人大代表1320人(次)。对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的157条意见建议,100%落实。主动向各级人大汇报工作177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和参加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等重大活动342次3034人。省检察院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5批次对生态环境保护、督促起诉、防止冤假错案等工作进行视察,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大力推进检务公开。积极开展控告举报、申诉受理、案件查询等工作,受理案件信息查询8198人(次),办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会见、阅卷等请求事项6456件(次)。推行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制度,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开通“两微一端”,向当事人或社会公开各类案件信息16409条。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率不断提高,2014年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满意度为97.12%,同比上升1.86个百分点,实现连续三年提升。坚决贯彻省委指示,积极争取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经中央政法委批准,我省成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的七个省份之一。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委正确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差距,少数检察人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能力还不够强;二是检察机关办案任务不断加重,办案成本逐年上升,检察经费依然短缺;三是全省检察机关“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仍然存在,检察人员职业培训、挂职交流力度不够;四是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不高,电子检务工程项目建设还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对此,我们将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按照省委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平安贵州、法治贵州、美丽贵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第一,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做中央决策的拥护者和省委部署的执行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意见》,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保障和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决做平安贵州的建设者和法治贵州的践行者。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决做经济建设的服务者和清正廉洁的守卫者。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除恶务尽,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始终把依法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目标,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 

  第四,积极稳妥地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努力创造贵州经验,坚决做检察改革的探索者和司法改革的推动者。按照《贵州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在试点检察院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以及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不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完善检察权运行的自身监督,着力提高执法公信力。 

  第五,抓好全省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坚决做公正司法的保障者和社会正义的守护者。认真落实中央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五个过硬”的要求,不断健全执法办案“五严禁”长效机制,坚决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全省检察机关决心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伟大实践,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贵州而努力奋斗!(原载贵州日报2015年2月24日第四版)